简介:古运河的边上,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小镇民风淳朴,协调安好。樊远生平于此,长于此,而且在镇上的法庭里事情了二十余年,是名普通的法官。也不知道从甚么时候起,镇上的人送了樊远平一个称号:大法官。 由于小镇三面靠水,镇上的居民和湖边的居民或采砂,或搞渔业养殖,大部分都是靠水吃饭,所以樊远平他们经常要坐船送传票,甚至在挖沙船或者渔船上开庭,而且,从由于不生孩子引发的家庭矛盾,到谁家狗咬了谁家的狗这样的小事,樊远平都要管上一管。这一切对于新到法庭事情的大学生欧阳雷云来说都是那么的不习惯,因而在事情中,欧阳有了疑心和不满。 在处置挖沙船主老四和私企业主赵玉明条约纠纷的案件中,樊远平调解几回无果后,受理结案件。 樊远平的老婆刘大玲下岗后叫樊远平托关系给自己在法院里找个姑且工干,樊远平一向拖拉着没有办。刘大玲对此很有意见,却也拿樊远平没有法子。一天,买菜的刘大玲和赵玉明在街道上偶遇,赵玉明听到了刘大玲的抱怨,就叫刘大玲到自己的企业上班,刘大玲很是高兴。 樊远平据说了这件过后,极力否决,两口儿产生了争持,起头了家庭的暗斗。 赵玉明和老四的讼事如期开庭,可是老四蛮不讲理,在法庭上毫无所惧,樊远平在训诫老四的时候,旁听的群众却喊出了刘大玲在赵玉明的企业上班的事情,老四借此飞短流长的讽刺樊远平干事不公,弄的樊远平下不来台。 欧阳雷云这时也是对樊远平成见很大,找到法院的院长,说自己不肯意再呆在古镇当“居委会大妈”了。院长李明送了欧阳雷云三句话,叫他带着三句话再事情一段时间,体味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