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段光阴,圈内最大年夜的瓜无疑便是罗志祥,因前女友周扬青在微博上发长文,爆锤对方在恋爱时代不仅多次劈腿,而且私生活纷乱不堪,范例便是渣男的体现。
刚开始,本以为罗志祥会竭力全力去辩驳,或是经由过程司法道路掩护声誉,可没想到他却继续发文致歉,默认周扬青所述属实,就连罗志祥旗下女艺人蝴蝶姐姐,也站了出来向周扬青表示致歉与悔过。
紧接着,网上开始疯传关于所谓罗志祥“后宫名单”,险些全都是凭理想象,比如说有网红,模特和空姐,等等。
而这件工作,不仅仅只是对罗志祥造成了异常伟大年夜的影响,就连他的公司,甚至身边的同伙,都受到了不合程度的危害。
虽说周扬青没有曝出更多关于罗志祥的隐私,但在长文中有很多关键词,已经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
5月2日,台媒就关于周扬青发文揭破罗志祥一事,进行了具体的报道,并且还引用了台湾相关司法条则,指出周扬青未经他人批准,恶意揭破对方的私生活,已经触犯到刑法,恐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周扬青发长文爆锤罗志祥的这种行径,到底是合法照样分歧法,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如果揭破的是事实本相的话,且被揭破人没有回嘴起诉的动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基础上是不会触碰着司法底线。
可有趣的是,台媒只是指出周扬青这种报复行径有可能犯法,而关于这条刑法的草案还未正式出台,也便是说周扬青被依法处置的可能性很小。
再者,台湾当地的司法和内地是与所不合的,案件受理及统领范围也存在很大年夜的问题。
对此,你们怎么看待周扬青和罗志祥这层关系,到底算不算是报复行径?而未出台的司法,是否会成为罗志祥着末一根救夷易近稻草?